二、收養有什麼限制?繼親收養要注意哪些?民法規定,收養有年齡(註二)、禁止近親收養(註三)、配偶共同收養(註四)、禁止雙重出養(註五)、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(註六)、收養合意(註七)、無血緣未成年人的「收養必要性」(註八)等限制。
其中繼親收養需要注意:
繼親收養的年齡限制
收養人年紀必須超過被收養人20歲。如果是夫妻共同收養,則要其中一個人超過20歲,另一個人超過16歲即可。
繼親收養須獲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
如果被收養人已經結婚,必須經過被收養人配偶同意,才能收養。
繼親收養需有收養合意
收養會切斷對象與原生父母(法律上)的親子關係,因此收養別人的子女,依法必須經過別人父母的同意,無論被收養人是否成年。
例如,今天冠豪與美玲再婚,要收養美玲的小孩小美,除了美玲同意外,仍然必須經過小美的生父同意。除非原生父母有虐待、施暴等未盡教養義務,或是原生父母因重病等情況而無法表示意見,會由法院來裁決能否收養。
